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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化学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组 日期:2023-10-17 15:00 点击数:


化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化学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16日—1022日)

请各位申请者认真阅读《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1)。

1.线上申请流程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研究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2,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参与课题情况依据《项目分类表(研究生)》(见附件3)填写。请各位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此外,申请者还需填写《化学学院2022-2023学年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并以“姓名-学号-申请奖学金名称”命名,于10月22日下午17:00之前将发送到963581036@qq.com

2.纸质材料提交

申请者需将纸质版《化学学院2022-2023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022日下午1700之前交至九里校区工业科技园C202办公室逾期概不受理

(二)学生工作组审核及学院评审阶段(1022-1026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将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后续学校评审工作安排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扬华素质网 (swjtu.edu.cn)

(三)学校评审阶段(111-11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829日至202393日(即2022-2023学年)之间在我校读研期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

3.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4.2023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为准:

1)论文级别可以参考最新论文期刊级别查询办法,(第一单位需为西南交通大学)凡发表的论文的,需要附上论文首页或录用通知,拒收无效材料

2)参加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宣读了论文,方可申请此项加分,将根据会议级别加分(若有其他补充说明的,也一并附上说明材料);

3)所有专利必须已授权才计分(第一单位需为西南交通大学),若处于或者处于公示阶段、受审阶段则不计分,拒收无效材料

4)所修课程中,有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评选(需提供加盖教务章的成绩单),所有填在表上的项目均需要提供支撑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加分。文体及竞赛排名不清楚的不予加分。

6.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要求本人及导师一律黑色中性签字笔手签,特殊情况可酌情申请电子签。

7.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8.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9.请各位有意向申请专项奖助学金的同学,务必严格在规定时间节点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如若不合乎规范,一律视为申请无效,逾期概不受理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