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4届本科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院决定在2023年9-11月组织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各学院(中心)可推荐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化学学院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6名。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7日-10月7日)
(一)学生申请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注:“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二)材料报送
学生于系统完成申请后,应如实向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班长)报送如下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
2.《化学学院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电子版表格(见附件2);
3.个人荣誉奖励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见附件3)左上角装订;
4.若经学院评议小组拟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应于10月16日前向学生工作组报送经学生本人及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签字的《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正反双面打印)。
二、班级评议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年级辅导员统筹2020级各班级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学生申请情况,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评议产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候选人须由班级完成相应的资格认定。
按名额要求各班应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人(含1名后备)。
三、学院评审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于班级上报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学院评审工作,评审选定“校级省级优秀毕业”拟推荐候选人选,并从中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2名。
学院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一并公示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3.通知未尽事宜,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解释为准。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