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西交团〔2020〕9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化学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优大会”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0月29日
二、“推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能够认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道德品行上先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 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 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5.正在学校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可推荐。
6.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已结业,且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不含正在参加2024-02期党课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优”大会相关要求
1.请各团支部按照《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1)中相关流程进行本次发展对象推荐工作,要求参会人数不少于本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推荐人获得应到会支部人数的半数以上认定为通过民主评议。
2.各团支部书记请根据团支部推优入党大会实际情况,记录候选人发言、民主评议、获得票数情况,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附件2)。
四、“推优”名额
推荐学生应当符合推优条件且通过团支部民主评议。
1.本科生:2021、2022级各团支部推荐不超过4人;
2.研究生:硕士2022级团支部推荐不超过5人,博士班团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五、非团员“推优”特别说明
非团员入党积极分子请团支部将其一并纳入投票范围,并参照推荐表模板(附件6)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5)。
六、学院评审阶段(10月30日-11月5日)
学院将汇总各团支部上报材料,通过组织答辩(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学业科研表现、社会工作经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及日后规划等方面)评审,确定化学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拟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共计14人)最终名单。
七、材料报送
各团支部书记请于2024年10月30日11:30前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版:(1)《西南交通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附件2);(2)团支部发展对象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
2.纸质版:《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4,共青团员填写)或《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5,群众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填写部分全部手写。
其中,电子版材料报送至tuanwei_chemistry@163.com邮箱;纸质版材料本科生报送至犀浦校区X2413B魏老师处,研究生报送至九里校区西门外工业中心C202闫老师处。
工作联络人:魏浩(本科生) 66368299
闫赛(研究生) 87600365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