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本科评优】化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魏浩 日期:2024-09-29 11:48 点击数:

化学学院2025届全体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要求,化学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启动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应当符合《管理办法》(附件1)第三章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学生申请时间

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9日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要求,化学学院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校级优秀毕业生7名。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四、学生申请阶段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五、班级民主评议

“校级优秀毕业生”由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各班应在班导师、辅导员的组织安排下,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对申报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

六、学院评审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七、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八、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学生请严格按照《化学学院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附件2)表格内注明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于2024年10月8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wjtu_weihao@163.com。

2.申请学生请按照时间顺序将个人证明材料同封面(附件3)左上角装订,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等,于2024年10月8日12:00交至X2413B魏浩老师处。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工作联系人:魏浩 66368299



化学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