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项目
校(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在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
5.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1.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且2023年度累计参与志愿服务达标;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学生团干部参评条件:
(1)截至2024年4月30日,担任团干部不少于一学期。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23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2)原则上要求学生成绩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40%;
(3)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且2023年度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达标;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6.从未满28周岁的且团龄在一年以上(即2023年4月30日前入团)的团员中评选,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7.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本次表彰时间为2023年自然年度,2023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坚持程序严格。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组织层层把关产生。合理运用2023年底所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与团支部“对标定级”的结果。
(三)坚持推报规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应按具体要求撰写事迹材料。
四、其他
1.名额分配
(1)符合相关要求的团员个人自行申请,按照每个团支部(本研)或团学组织(本科)至多推荐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2名优秀共青团员,报学院审核,学院共计拟推荐5名优秀共青团干部、9名优秀共青团员;
(2)符合相关要求的团支部或团支部书记,如有意愿申报示范团支部或“十佳”团支部书记,均可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学院共计拟推荐1个校(院)级示范团支部、1名“十佳”团支部书记。
2.各支部、团员个人经支部推荐后,填写拟推荐示范团支部申请表(附件1)、拟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申请表(附件2)、拟推荐“十佳”团支部书记申请表(附件3)。以团支部为单位,于3月18日12:00前报送电子版至邮箱3028846475@qq.com。
3.若申请人数超过学院可用名额,具体评优方式详见后续通知。
联 系 人:何芙馨 魏 浩
联系电话:028-66368299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