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本科评优】化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化学学院 日期:2026-10-27 16:18 点击数:

化学学院2027届全体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工作要求,化学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启动202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要求,化学学院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校级优秀毕业生8名。

二、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4号)》执行。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的最新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必备条件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重修记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合格(因病或残疾免予体质测试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表彰奖励。

6.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职业规划大赛、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荣誉或奖励。

2.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

(三)破格条件

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顶岗支教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贡献的,可直接推荐。

三、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申请(10月27日—11月3日)

1.线上申请: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相关支撑材料上传系统。(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2.材料提交: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下载并填写附件2,于11月3日24:00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其中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栏,有意愿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补充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相关条件”栏;若有符合“优先推荐”、“直接推荐”条件的学生,一并将信息填入汇总表内。

特别说明:“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民主评议(11月3日—11月6日)

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后,报院评审小组评审。

四、学院评审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公示时,应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主要申请材料(如每学年学业成绩及排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在校期间体测成绩,获得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化学学院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