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通知

【主题党日】关于开展2024年4月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化学学院党委 日期:2024-04-07 10:56 点击数:

化学学院各党支部: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现将学院2024年4月主题党日作出如下安排。

一、 时间安排

根据《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原则上学期内校历每月第一个单周四下午进行党支部理论学习,本月开展时间为4月11如该时间段有其他安排,可于临近日期灵活调整。为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理论学习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

请于4月8日12:00前将主题党日的具体安排报送至学院党委邮箱hxxydw@swjtu.edu.cn

二、 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学校在新征程上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化理解这一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全面贯彻落实“九个以”的实践要求。

2.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并写入党章。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筑牢校园国家安全防线。

3.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19日,党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校内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三、 主要方式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各个环节,扎实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一)理论学习

1.个人自主学习。全体党员要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带着责任学,通读指定的学习材料(附件1),为交流研讨做好准备。

2.传达学习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学习PPT见附件2)。

3.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帮助党员准确把握学习内容精神实质。

(二)实践锻炼

开展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支部可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以参观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行知识竞赛、观看红色电影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开展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四、 工作要求

1.统筹组织实施。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联系指导支部工作,各党支部切实履行学习主体责任。请各支部在活动结束后将新闻及时报送至学院党委邮箱:hxxydw@swjtu.edu.cn

2.加强教育管理。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每次组织生活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方可开展,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达到32学时,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3.注重创新推广。各党支部要不断创新,通过微党课、实地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成效。各党支部要注重发掘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成效,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


附件1:学习材料(4月)

附件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附件3:成都市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和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考名单


化学学院党委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