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化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9-29 22:34 点击数:

化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在20239-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班、各组织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免研辅导员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条件重点要求如下:

1.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个人荣誉:

1有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课程学习环节有不及格记录者;因个人学业困难造成延期毕业者;

3)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 30 周者(不含参加联培、交流项目的学生);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担任免研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的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3. “竢实扬华奖章”原则上应具备“优秀研究生标兵”的条件,从优秀研究生标兵中推选产生。

4.“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要求在经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期及以上。

5.“优秀研究生标兵”除应具备“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完成第一学年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完成第二学年学习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在本专业内有一定成绩的学术成果;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升入二年级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在本专业内有一定成绩的学术成果;其他年级要求在本专业内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

6.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者,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个人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按照《管理办法》,经测算,各班级可推荐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以年级辅导员通知为准。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

1)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根据模板填写),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以下简称《材料清单》)。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2)“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829日至202393日(即2022-2023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交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于927-109日之内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在109之前,各班班长将班级的《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及相应支撑材料、班级民主评议表提交至工业中心C202处。

5.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由学院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师生口碑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6.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对于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2022-2023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班级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评选流程为:

1.班级提出申请

班级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

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班级材料提交至学院

申请班级请于927-109日之内完成《集体审批表》及导师代表推荐意见。在109日之前,由班长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工业中心C202处。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

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6.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及日期是否规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将组织评审,对各学院推荐参与“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进行初筛。

7.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三、其他事项

1.班级报送材料清单

提交《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

2.班级报送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各班班长于2023109日前报送至工业中心C202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文件,邮件命名为“XX班级+评优材料”)。

3.注意事项

1)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级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根据《管理办法》,学生在荣誉称号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 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品(奖金), 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 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 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2)评优时间安排

序号

事项

时间段

1

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导师审核

2023.09.27-2023.10.9

2

学院审核及公示

2023.10.10-2023.10.25

3)请各班级奖励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评议及审核。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