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见附件1)和《西南交通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2)及化学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名额
1.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1人(参照国奖评选方案执行)。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人,按如下方案分配:
年级 | 化学 | 材料类 |
人数及比例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与化工 | 机械 |
2021级硕士 | 18 | 8 | 10 | 1 |
2022级硕士 | 19 | 10 | 11 | 0 |
合计 | 37 (48.1%) | 40(51.9%) |
各方向名额 | 1 | 1 |
三、学生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8日)
请各年级辅导员及时将本通知周知本年级全体同学,并强调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附件3:《化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申请表》、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术科研清单》(含支撑材料)、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加分表》。
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均以姓名+专业命名)发至班长汇总,由班长组织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
四、班级民主评议(9月28日-10月8日)
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民主评议和公示,完成相应工作后,提交如下材料:
(1)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加分表》班级汇总表;
(2)附件6:班级评奖评优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相关电子材料请于10月8日中午11:00前汇总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纸质版材料于10月8日中午11:00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C202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过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即利益相关者)互审(10月9日)
10月9日下午14:00在九里校区3318玻璃房会议室将组织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即利益相关者)互审,请大家提前预留好时间。
六、学院评审(时间待定)
(1)参评方式:公开答辩
制作答辩PPT,参加公开答辩,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3分钟以内,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化学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