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了做好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质量督导,保障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督导实施办法 》要求,每学期第 9 周和第 16 周为“导师抽检周”, 每学期第 11 周和第 18 周为“抽检归档周”。本学期抽检对象为2023级和2024级所有研究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请导师和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环节的抽检和归档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