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认真、有序做好学校、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切实发挥奖助政策的导向、杠杆与激励作用,现将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选过程
1、公示硕士专业类别学生划分情况、公示年级、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成员名单(10月8日前);
2、材料提交及班级评审阶段(9月27日-10月8日);
在各个研究生班级评审工作小组审查班级材料后在班级进行公示。
3、年级评审阶段(9月30日—10月8日);
(1)进行班级互审:在本年级内各班级研究生班级评审工作小组相互审查材料后公示。
(2)年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第一个环节公示完成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注意:如果发现任何同学的材料存在任何问题,请在此环节提出,过期将不作处理。针对年级、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评议期间存在疑问的加分情况,反馈至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组评定,如依然存在争议的将反馈至学院教授委员会及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委员会审定后,反馈至年级、班级进行再次公示。
4、学院评审阶段(10月9日-10月12日)
(1)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组汇总所有参评人最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2)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奖学金名额分配。根据参评人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评人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
5、学院公示阶段(10月13日-10月17日)
根据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最终决议,对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三、资料提交
1.个人材料提交:
化学专业和材料类专业(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机械)分别按照附件要求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暂无学术加分,则不填写相应的附件材料。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需发送至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指定人员处。
2.班级材料提交:
(1)所有申请同学的纸质材料。
(2)申请材料汇总表。
(2)班级评奖评优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及公示截图。
相关电子材料请于10月8日下午17:00前汇总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纸质版材料于10月8日下午17:00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C202辅导员处。
支撑材料须为2023年9月26日(即2022-2023学年),成果需未使用于学业奖学金加分。
注意事项:
1、申请者严格按照通知及评定细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班级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申请表中各项得分按照评定细则如实填写,并由班级、学院统一核定。
2、所有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并按照成绩单标注说明如实反馈。如经举报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刻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进行全院通报,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参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相关规定,对学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请同学们按照各年级辅导员通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在评奖过程,如有疑问,请书面实名反馈至年级辅导员处,由年级辅导员汇总后,交由评奖专项分管辅导员及时上报学院。
化学学院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