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专任教师兼职情况统计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11-15 16:17 点击数:

学院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任教师兼职行为,确保教学质量并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同时防范风险,根据学校《开展专任教师兼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学院专任教师兼职情况自查与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学院在职在岗教师(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

二、自查内容

(一)学术兼职,主要包括在高水平的国际国内学术期刊(报刊)、学术类协会(学会、研究会、专家委员会)、行业协会、各类机构学术(咨询)委员会、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等与学术相关的机构、社会团体(NGO)兼任学术职务等。

(二)兼任公职,主要包括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任职等。

(三)公益兼职,主要包括参与重大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等。

(四)企业兼职,是指在校外企业(含学校所属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并获取收入(如报酬、奖金、股权及其红利)的各种兼职,主要包括在企业从事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以及在企业兼任技术职务、担任企业顾问或提供咨询服务等。

三、相关要求

有校外兼职的教师请填写《专任教师兼职情况统计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于2024年11月2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yynancy@swjtu.edu.cn。经学院党政负责人双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人力资源部。

化学学院      

2024年11月15日